安庆师范大学(340017)考点
第49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名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7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9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第49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安庆师范大学考点采用考生自行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http://ncre.ahzsks.cn/”报名缴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网址和时间安排
报名网址:http://ncre.ahzsks.cn/
网上报名时间:2017 年7月3日09:00至7月18日17:30
网上缴费时间:2017 年7月3日09:00至7月19日17:30
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考生自行上网打印):2017年9月11日09:00
考试日期:2017年9月23日至9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批次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二、 报名费用
安徽省NCRE考试报名执行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收费标准,即所有科目报名考试费按80元/生/次收取,考生在报名信息审核后按时网上缴费。
三、 报名及缴费办法和程序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确认、网上缴费三项流程,这三项流程都要在报名及缴费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时间结束,一律不再接收报名及缴费。基本流程如下(报名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系统考生使用说明书):
1.上网填报基本信息
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并提交报考信息、申请信息审核及等待“审核确认”结果。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在申请信息审核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所填报的各项信息,须对本人所填报的各项信息准确性负全责。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全拼(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报考信息一律不得变更。
报考考点请选择:安庆师范大学考点。
2.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本考点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之内完成审核确认)对报考安庆师范大学考点的已提交“审核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及确认(主要审核“照片”和“班级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照片规则:照片应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成像要求: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图像大小最小为192*144(高*宽),彩色,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文件大小要求:20KB-200KB。考生应上传本人清晰、正置的照片,不允许上传侧置或倒置的照片。
报考我考点的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班级信息”栏。在校学生填写格式:学校、学院、级别、专业、班级。以上信息均不得简写缩写。如“安庆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6级学前教育2班”为完整信息,社会人员需在“班级信息”栏填写“校外”,不按要求填写会导致审核无法通过。
如果考点审核未通过,考生需对自己的照片信息或者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其中照片和“班级信息”栏填写不合格的情况较大),需再次提交审核。
如果考点审核已通过,考生信息和照片将不能更改,考生需要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3.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信息审核确认通过后在缴费时间之内按规定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四、 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打印,打印开始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上午09:00。请考生牢记本人登陆账号及密码。
五、 考试级别、科目、时间及获证条件
2017年9月份考试继续使用2013版考试体系,开考级别、科目与考试形式见附件2。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级别不限。严禁考生单次考试跨省重复报考同一科目,重复报名考试者将按照违规处理。有关2013版考试体系下的证书(含取证条件)、科目、课程和教材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 29 号)内容执行(见附件3)。
同时,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7号)要求,对部分级别和科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2017年9月份二级Visual FoxPro数据库程序设计(科目代码27)最后一次组考,2018年起将停考该科目。
2.自2018年3月份考试起调整三级获证条件要求,考生只需通过三级考试即可获得该三级科目的合格证书,不再要求二级证书。其他级别获证条件保持不变。
六、 证书直邮:教育部考试中心将继续在2017年3月份考试中继续开通证书直邮服务。考生可直接登录NCRE网站(www.ncre.cn)进行申请。
七、 安庆师范大学(340017)考点咨询电话:0556-5500114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551-63643935,刘磊;0551-63697199,李刚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