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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04-03 责任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函授站: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学历注册、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人学历电子注册图像和学籍信息核对工作

1.为了保证学历图像及学籍信息的准确性、顺利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和提供网上查询服务,请2019届毕业生于5月5日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并校对本人学历电子注册图像和学籍信息,网址为www.chsi.com.cn。学信网核对电子注册图像和学籍信息操作步骤(见附件1)。

特别提醒:学历电子注册图像和学籍信息校对涉及到学生的个人隐私及学历电子注册的有效性,毕业生务必本人认真校对,不得要求他人代为校对,如造成操作失误,后果自负。

学信网只给一次提交校对结论的机会,请每位毕业生务必认真校对,谨慎提交。如有疑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联系(电话:0556-5500908)。

2. 根据学信网显示,2017级学生中仍有185人没有上传电子图像(具体名单见附件2)。请相关学院和函授站及时通知相关学生与安庆宾宇数码影像公司联系(联系人:王刘宾13966980158),务必于5月5日前完成电子图像上传工作,并同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图像和学籍信息校对。逾期未完成电子图像上传,导致毕业证书无法及时发放,后果自负。

二、学费催缴工作

截止目前,2017级仍有部分学生欠缴学费,(具体名单见附件3)请各学院和函授站点督促学员务必于5月5日前将学费存到缴费卡中,逾期未足额缴费者,毕业证书缓发。

三、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申请学士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填写《安庆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审批表》(见附件4);

2.学生提供学位外语合格成绩单(自考英语二);

3.学生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费用标准依据于省物价局文件);

4.各学院填写《安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见附件5)。

上述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0日前交到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

特别提醒:根据《安庆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学位的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必须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请各学院继续督促学员和指导教师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指导工作,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学校将于5月初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4月2日